在當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下,卻仍有極個別人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義務、不遵守法律法規,干擾疫情防控工作。4月1日,衡水市濱湖新區一橡膠公司因未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被全區通報批評,企業實施7天封控管理,相關人員集中隔離費用全部由企業自行承擔。


據悉,遼寧省確診病例王某同乘人員作為密切接觸者,于3月29日駕駛貨車到該橡膠公司送貨,該公司接貨人和送貨人近距離交流、卸貨,成為次密接人員。接貨人作為企業負責人,在明知送貨人駕車從中高風險地來衡的情況下,未向所在鄉、村進行報備,造成濱湖新區出現次密接1名、次次密接4名,給全區疫情防控帶來極大風險隱患。目前,接貨人作為次密接人員、接貨人4名同事作為次次密接人員全部被集中隔離。


針對企業疫情防控措施尤其是排查管控措施落實不嚴不細不實的問題,由企業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對該企業進行約談,對其瞞報行為進行全區通報批評;對包聯該企業的鄉鎮主管副職、包村干部、所在村支部書記進行全區通報批評,并對3人分別進行約談、批評教育和誡勉談話。